更新时间:2022.02.10
国家赔偿算损害赔偿案件范围,国家赔偿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等对民众造成人身或财产的伤害后依法对受害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特殊,是由侵权的机关对受害者履行赔偿的义务。
国家赔偿法律援助范围是: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
1.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2.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时间范围是: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是: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
关于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国家赔偿案刑事的范围是: 1、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方式是: 1.金钱赔偿,将授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 2.返还财产,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