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
要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第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第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者要对其工作的收入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赔偿的项目及标准: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交通事故中导致骨折的,当事人的误工费的规定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交通事故致骨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误工的时间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因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了多少天就按多少天来算,这个是没有固定的。 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