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夫妻离婚之前一方欠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与另一方无关,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这一笔债务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债务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偿还所
夫妻离婚后,如果债务属于对方个人的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之后,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够偿还所有债务的话,
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债务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个人承担; 第二,如果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在还债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
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规定,就是2020年颁布、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实行共债共签原则。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与外部债权人发生的债务。共同的意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婚内个人的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以上情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并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的,则该房是个人财产。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样地,对于婚前个人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离婚时债务可以由一方来负责,但是以离婚为由逃避债务人追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
夫妻有债务可以照常离婚,只是在离婚时,需要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采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
如果此贷款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双方签订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此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
婚后债务夫妻是否有义务共同承担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1、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