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
跟集团公司签的合同钱能付给分公司。但是需要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好,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前提是该分公司有独立的工商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子公司代付货款是没问题的,发票仍然开给总公司就可以了。 至于后续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往来款的做法,由他们自行处理。如果你们仍有担心的话,可以要求子公司出具一份代总公司付款的声明就可以了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
由总公司签合同然后由分公司付款的这种操作也是合理的,实际上很多企业这样做主要就是为了避税,但在法律上来讲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资产债务很多时候就是连在一起的,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的债务债权关系承担法律责任,但
税法要求,付款时必须保持合同主体、付款流、发票流一致,否则面临认定为虚开的税务风险,进项税票不得抵扣,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详细答案见 2014年39号公告解读:纳税人增值税抵扣权的保护与善意接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
没签合同可以先付款。合同虽然没有签订,但另一方若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如已经付款,则该合同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不存在无效合同情形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
签了合同之后对方不付款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付款,如果对方仍然拒绝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就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