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
受害人对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共同享受赔偿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则受工伤的员工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福利待遇,但是不可以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遇了工伤事故,是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则第三人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具体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残疾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发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赔偿的,但是对于其中性质相同的、重复的项目可予以核减,对于其中性质不同、不重复的项目则应并行支付。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部分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
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一起赔,但是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不得重复申请。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和交通事故并不冲突,由于工伤案件处理周期较长,一般在处理完交通事故案件后可以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除了医疗费及误工费不能双赔外,对于其他项目是可以同时要求赔偿的,二者并不冲突。
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