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原则为: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6、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回避原则是防止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同时,也为了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的威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行政执法的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正当程序原则; 4、效率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责任原则。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行政处罚公正和公开原则,对于行政处罚需要进行通告。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处理各种新旧法律适用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简单理解就是“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来源于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一,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