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三年半有期徒刑减刑的,是需要根据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来进行决定的,最多可以减刑二分之一,也就是需要服刑一年零九个月,其具体减刑减了多少请以实际减刑为准。
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至少要服刑超过1年九个月(包括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理论上,判处三年半徒刑最多可以减刑1年9个月。但是,减刑要具备一定条件,如服刑的时间是否达到可以减刑的间隔、接受教育改造情况、遵守监规情况、取得多少考核分数等。实践中,判
减刑实际执行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 要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可以,至于减刑的幅度还要结合罪犯实际的表现才能确定,但一般情况下每次减刑都是减刑一年。 而要是从无
被判处3年半刑期的人,最多可减刑21个月,但必须符合减刑条件,如确有悔改表现,有立功等情节。根据减刑假释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所减刑期不得高于总刑期的1/2。
最多18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罪犯在监狱内表现良好的或者有立功的,可以申请减刑。减刑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且减刑是有幅度和间隔时间限制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刑法中的减轻处罚是指罪犯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在法定刑以下判刑。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的适用刑罚,局限于主刑。根据刑法第63条第1项的规定,如果罪犯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就要在法定刑以下宣判。本法规定的几个量刑幅度应在法定
法律规定减刑的刑期: 1、被判无期徒刑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判刑四年一般能减最多两年。因为法律规定减刑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
判刑5年减刑的不能少于原判的二分之一刑期,也就是说最多减两年,具体怎么减刑,减多少刑,需要看法院怎么判。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无期徒刑最多服刑是无限期限。可以减刑的标准: 1、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