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的形式。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者应当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以下几种: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
行政拘留过可以开无犯罪证明。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行政拘留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带身份证和单位介绍函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即可。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
1.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最大区别为行政处罚的对象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机关公务人员。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被行政处罚过的,通常不认为这个人有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通常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不包括一个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性质完全不同,至于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一般是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明确。行使农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二是法规授权的组织。县(区)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农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机关,市植物检疫站、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按照法规授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对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