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内容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证据确实,那么理应追究刑事责任,作出起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把案卷材料证据送到人民法院。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还要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刑法第176条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刑法第176条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该条文规定了此罪的刑罚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非法吸收的存款数额巨大的,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
我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完善的,具体的一百一十二条中规定的法律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对于自首、报案等都应该在立案以后就迅速审查,如果认为在该犯罪嫌疑人是具备刑事负责人的条件的应该在当天就立案追查,如对于没有具备刑事负责人的标准的应该以通知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内容有: 1、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如下: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如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