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破坏选举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
破坏选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构成本罪既遂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行为人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选举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破坏选举: 1、存在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 2、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 3、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破坏选
破坏选举行为,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损害国家的政治生活。破坏选举的立案标准:用各种办法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选举的;暴力殴打选民,造成人身伤害,捣乱选举场所秩序;用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要挟选民的行为;散播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干扰破坏选举;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定破坏选举罪。
故意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判刑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交通工具包括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而破坏的认定为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