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对于二次补
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是应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指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补充侦查的情形包括: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两种。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可以改口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为: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公诉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天数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一个月,并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法庭审理阶段,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建议。
可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补充侦查是: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原侦查工作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对案件中的一些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 2、补充侦查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同案犯罪嫌疑人遗漏的案件; 3、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或
补充侦查有两种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通常会分为两种情况,通常会被分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以及次数,当地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是可以被退回公安单位以此来进行补充侦查的,也是可以选择自行
一、侦查终结的程序如下: 1、制作结案报告。 2、侦查终结案件的审批。 3、整理和移送案卷。 4、移送起诉。 二、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
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是: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3、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4、侦查终结后,可以提请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