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商标注册后还不能被别人注销,只有商标专有权人才能注销商标,但是可以被别人申请宣告无效。 法律规定,如果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
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
1、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外;2、受赠与人实施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亲金属的合法利益的;3、受赠与人对赠与人具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4、受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
会撤销死刑的情况: 1、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的; 3、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死刑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
1、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1、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提出商标宣告无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
由于使用了法律所禁止注册的标志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之商标的撤销,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进行。具体情形包括: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而进行注册的商标,即使用了法律禁止使用并禁止注册的标识作为商标而注册的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