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孙子女一般是无权继承遗产的。即孙子女一般无法定继承权,只有在爷爷奶奶订立遗嘱,指定孙子为继承人的时候或者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作为继承人以及通过代位继承继承遗产。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孙子女不是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声明将遗产遗嘱给孙子女,孙子女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其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
外孙女有继承权。外孙子女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
外孙女能继承外婆的遗产。但是只能是外孙女的母亲死亡时,才有继承权。或者是外婆离世前,订立的有效遗嘱之中,就规定了外孙女可以继承某特定的财产,此时外孙女也是有外婆遗产的继承权的。代位继承的条件: 1、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
外婆遗产外孙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
如果是遗嘱、遗赠指定我继承的,我能继承外孙女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只有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我才能继承外孙女的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
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孙子外孙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内,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外孙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外孙具有继承权的情形: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第二种情况:转继承;第三种: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
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孙子外孙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内,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这个看情况。有遗嘱的按遗嘱,但遗嘱要有不能自理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在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如果外孙女的母亲(外公女儿)在世的,外孙女没有外公遗产的继承权,外孙女母亲先于外公去世的,外孙女作为外公的直系后辈,外孙女成为其母亲所能继承遗产的代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