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开设赌场罪一般以赌资数额、参赌人数和组织赌博次数等,作为量刑情节的轻重。因为主犯开设赌场的赌资数额、参赌人数和组织赌博次数等不清,不好判断主犯的刑期,从犯也很难判断具体的刑期。但赌场中的所谓“工作人员”,一般系从犯,大致可以判断为三年以下有
开设赌场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国家工作人员开设赌场; 2、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实施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有: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聚众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行为的区别: 首先,从组织的特征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内部都有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需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但参赌人员与行为人之间不局限于认识
赌场罪与聚众赌博罪的区别: 1、提供赌具,聚众赌博中的赌具由召集者或参与者自带;开设赌场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2、聚众赌博规模一般较小,其成员相对固定,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赌场有一定规模,参与赌博的人很多。 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
聚众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行为的区别如下: 1、犯罪场所的职能稳定性和时间连续性不同; 2、组织的严密性不同; 3、对赌博行为的控制力不同;等等。
对开设赌场罪共犯的判刑:对于主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则在上述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在规模大小、时间以及人员确定性上都有所不同。 两者的具体不同包括: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而开设赌场需要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开设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是: 1、开设赌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2、开设赌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3、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在客观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有:该罪的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主观上行为人是直接故意;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