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若当事人要对已经作出二审判决结果的行政诉讼申请再审,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的申请书,并提交认为二审的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证据。并且需要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再审的流程是: 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
行政诉讼的再审,《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在发现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情况下提出。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
行政诉讼二审申请再审之后,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请求其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是必须符合各人民检察院认为二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条件。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期限: 1.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法定情形主要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里应当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地等相关信息,诉讼案由和事实及理由,证据目录等相关信息。
行政诉讼的再审申请书的写法为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行政案件也是两审终审制的,就在一般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二审
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以下情形,当事人直接向检察院提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就可以了: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