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借贷双方订立借条第三人签字时应当注意,不能随意签字。如果只是见证人应当写明是见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担保人的话需要写明是一般担保人还是连带担保人,两者需要承担是责任是不同的。 借条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
1、如果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外债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并不是所有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必须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外债。 2、如果申请法院宣告债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保证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
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 借条担保人承担债务情况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当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家人偿还债务。 2、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 3、如果债务人的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财产的,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找借款人还钱。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所欠下的款项由借款人以其个人财产来予以清偿。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要还款。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没有还款的情况下,就
担保人死了,还要替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的,担保人的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担保责任。继承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债务人追偿。
1、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相关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如果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就不能够求返还。 3、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欠条找不到了可以通过其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如果对方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仍不还钱的,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和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
债权人让担保人找债务人是合理的。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
债务到期找不到欠款人的,债权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获得胜诉的裁决后,如果欠款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财产。
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