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为:侵犯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客体;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占用土地是: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 2.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 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 4.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土地。
下列条件下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
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
1、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2、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3、主观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2)本罪属
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责任追究: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在刑法上被称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对他人实施殴打、辱骂,或者破坏公私财物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构成寻衅滋事:1、随意殴打他人,或者追逐、侮辱、谩骂、恐吓、拦截他人,行为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2、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者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1、虚假诉讼要构成犯罪,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仅仅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该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