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工程施工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
确保能收回工程款的方式: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过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套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格式范本,该范本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其中的许多条款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及适应市场需要。第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工程款要不回来的情况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将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程款收不回来,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如果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不要超过诉讼时效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确保工程款的收回,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完善合同条款。第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第三,正确运用法定抵押权。第四,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第五,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当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与发包人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法院将该工程查封,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清偿工程款项。该权利是合同法为保护承包人合法权益而赋予的特殊权利,效力优先于一般债权和抵押权,即使发包人为躲避债务
确保收回工程款,要严格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努力完善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单位为按期付款提供履约保函,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这样将来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有实际施工行为并完成相应的合格工程量,就有权要求施工方或相应的分包商进行结算。一般的处理原则是:双方约定的价格是否能够核实,协商中如有争议,可申请评审,然后根据相关定额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判断。《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履行完施工内容。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搜集其他证据用于证明工程已经完成,对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
与挂靠施工单位签合同无效,工程款还能要回来。根据法律规定,工程竣工后,如果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仍然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主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