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行政诉讼期间可以强制执行。在诉讼期间,行政机关并不会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如果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则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需要履行协议。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申请人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后,人民法院会通过扣押、冻结、划拨
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可以调解。 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不可以再进行调解。 但是,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并制作和解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书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所以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需要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书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所以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需要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调解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行政调解书,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也是还能和解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和解,其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真实意思表示,但该协议是否履行,如何履行等完全取决于各方当事人,其与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本质的区别。法律文书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应遵循法定原则,只有法律、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该法律文书才具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