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8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脱逃,是指在押的犯
行为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致使多名犯罪嫌疑入、被告人或者罪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致使多名犯罪嫌疑入、被告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等等。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关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如果行为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法院对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裁量标准如下: 1、构成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等等。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条件如下: 1、主体为司法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或间接故意; 3、对象是国家司法法律、法规、制度和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上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造成严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等等。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属于玩忽职守罪的特别规定,凡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构成犯罪的,都应以特别法条即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定罪量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在主观上必出于过失,如果明知某在押人员企图逃跑,但却放任不管,属于故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