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质保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先行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买受人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此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
房屋质量不合格申请退房的程序是: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房屋外墙渗水,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若房屋漏水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或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如果房屋预售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依据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购买人。如果开发商对合同无效有过错,还应当赔偿购买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购房人
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的,购房者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如遇以下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偿: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可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2、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
商品房不合格质量问题应由住建局和消费者协会来管。购房者可以向商品房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住建局举报;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如果经过专业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此时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