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夫妻双方共同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按揭买房的房贷的处理需要根据房屋产权归属确定。若婚前已经由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若房屋产权为双方共有的,则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
婚姻存续期间,用贷款买的房子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房屋产权归属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一房屋产权,那么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所有房屋,并由其负担剩余房贷。并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将已
贷款没还清离婚分割:通常情况下,如果贷款没还清,那要先区分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那没还贷部分就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那没还清的贷款作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和房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
离婚时涉及到所分割房产为按揭房产的一般有以下情形: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归个人,离婚时仅需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以补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首先,对于按揭房屋的分割比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按揭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对于房屋分割方法,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按揭房的房产证,会影响
夫妻双方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则双方可以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次,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则法院应准予离婚。 具
婚后男方开办公司,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在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中的出资额。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分配问题作出判决。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1、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的,先由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能够完全的还清债务的话,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如果双方出现矛盾,没有办法形成统一意见的,就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判决会遵循平等的原则,由
关于女方购买的房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该房产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是需要向对方做出补偿的。2、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