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法律规定,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
宅基地村委会有权收回。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使用宅基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
每个地区政府分别制定适用于本地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主要按照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 “承包经营耕地
物业公司如果用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建设停车位的,是没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 “承包经营耕
1、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比如乡镇、街道均无权组织实施征地,而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本不属于政府机关,因此,
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停车费,但业主委员会一般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代为收取停车费。并且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村委会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只有政府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村集体不具有土地征收权力,国家征收土地的,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一般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