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
刑事案件批捕时间的规定是: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
刑事案件批捕时间的规定:一般为3到7日,最长时间为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5、
关于刑事案件批捕时间的规定是:一般为3到7日,最长时间为37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拘留与逮捕报批时间刑事诉讼法规定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拘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一般为七日,有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刑事案件逮捕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已经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其具有实施新罪、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的。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