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著作人身权的法律属性: 1、发表权。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它具有“一次用尽”的特点。 2、署名权。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从这里可以看出来,署名权与作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项权利。
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一般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即著作权人。但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著作权人。
著作权归属是:一般归著作权人所有,委托作品的,依照委托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没有相反证明,签署作
著作权的归属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人身权的法律属性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从主体上讲,著作人身权一般由公民作者享有。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继承。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比较广泛。著作人身权是兼有人格权和身份权双重特性的权利。
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属: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经营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
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除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外,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主要如下: 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上认定归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
根据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包括以下这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