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另外,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实现撤销违法的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或者是自己主动的搜集其他证据来试图推翻鉴定结论,那么使得鉴定结论不能够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司法鉴定不是双方必须到场。有一方当事人当场即可。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司法鉴定事项协商,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委托指定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
会认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其鉴定结论也是采用医学手段,利用医学技术在公平公证的情况下做出的,其结论受司法机关的和当事
1.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2.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司法鉴定的客观性原则,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4.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两者的区别在于: 1、鉴定的启动次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鉴定的委托形式不同; 3、鉴定程序不同; 4、证据的形式不同。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自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司法医学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司法医学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医学技术(如运用有关医学设备等)或医学知识对涉及诉讼的医学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包括法医病理学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
患者一方选择医疗鉴定的方式为: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对于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