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一般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未成年犯罪的处理规定为: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则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未成年人犯法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
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
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临时性,冲动性因素较大,因此其可改造性,可教育性也较强。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指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
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6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14岁
对于不够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则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人提出上诉的,依旧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既不会加重自己的刑罚,也不会加重其他未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此外,一人上诉的,其原判决书未生效,其他被告人即使没有提出上诉,也应当参与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前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刑罚执行的主要部分是在行为人成年后完成的,也不妨碍累犯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刑罚执行的主体部分是在行为人未成年阶段完成的,这种受刑经历就不应当作为累犯前提;因为接受刑罚之际,行为人的
犯罪时年龄可以按身份证或实际年龄计算,但有证据证明身份证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的,以实际年龄为准。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