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协助义务、告知义务等。
有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情况要求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电子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电子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先合同义务包括的内容有: 1.协力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 2.告知义务。 3.保护义务。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必要的注意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保密义务。缔约谈判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
1、代位继承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和税款的,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超过的部分,无需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贷款人的义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以及利息,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等,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的,则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啊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先给付义务人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之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恢复到原来的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把签订的合同解除掉。若对方提供了适当的担保的话,那么就应该恢复履行。 关于先给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