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为:都是对权力行使的一种时间限制,都具有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持社会关系稳定的作用等,两者的区别则在于: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效力不同等。
1、制度价值上的不同。虽然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都有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作用,但由于形成权和请求权本身的区别,他们在价值取向仍有不同。法律之所以设定除斥期间,其意义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纠正自己意思表示中的瑕疵,同时促使当事人及时辅助效力待
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的区别: 1、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起诉期限一般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2、适用不同。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起诉
一般情况下除斥期间等同于不变期间,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的不同: 一、起诉期限是诉之合法的要件;诉讼实效是诉之有理由的要件。 二、设立起诉期限是为了督促相对人尽快行使权利,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率;诉讼时效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合法化,有利于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三、起诉期限从
追诉时效是针对犯罪人的时效,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诉讼时效是针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
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典》
担保时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发生中止事由不受当事人主观意志影响,如不可抗力,自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事由受主观意志影响,如起诉,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权利存在的预定期限。除斥期结束时,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权利,不能按照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是:时效不同;起算时间不同;是否可以中断不同。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统一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没有作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