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医疗机构医疗过错责任如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2、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
医疗过错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形,一般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过错的大小,以及患者人身损害程度,承担不同的责任程度,来进行赔偿。
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意义有: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趋于规范,更好的执政为民、服务于民、建立责任政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
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意义在于: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趋于规范,更好的执政为民、服务于民、建立责任政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过错赔偿范围的规定有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