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公司吊销后应该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具体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
首先,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其次,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再次,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
公司吊销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制定分配方案后执行,若是不足以清偿的,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吊销的,股东是公司犯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
公司营业吊销后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并分配,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未清偿的债务不会消灭。
公司吊销转注销的处理方式: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依法通知申报债权,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依法清偿债务。最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公司被吊销了,应在吊销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依法登记注销。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
公司被吊销了,其处理方式为,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依法登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