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抑郁症不可以监外执行,主要还是因为监外执行需要有严重的疾病,但是我们国家的抑郁症显然是不属于这个患有严重疾病的范围之内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后,不会开具证明文件,所以即使是申请保外就医的话,监狱管理机关也不能够被同意。
不可以。 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期间,对人身自由和权利都是有一定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长时间离开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所以,监外执行期间是不可以上班的。
监外执行期间能不能办理假释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假释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
监外执行不能上班。因为被监外执行的人员,应当在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罚,不得外出,所以是无法上班的。 监外执行是对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的罪犯,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特殊执行办法。如果在此期间可以上班,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
监外执行不是终身的,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情形应当及时收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
监外执行的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为: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