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逮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按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逮捕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其相应的规定。
取保候审能变更为逮捕的时间没有规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条件为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取保候审人试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未经批准离开市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包括: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3、可能打击报复被害人、控告人、举报人的;4、可能对证据进行毁灭或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者进行串供的;5、有自杀或者逃跑企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逮捕满足下列条件,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当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可以予以逮捕。包括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逮捕后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
逮捕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