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抢劫罪加重犯罪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1、入户抢劫; 2、公共交通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提供中国刑事辩护网;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
犯罪未遂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若是犯罪分子自行停下犯罪的,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未完成的原因包括被害人发现、反抗
一、合同诈骗罪(一)、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刑修十一新增罪名如下: 1、妨害安全驾驶罪; 2、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3、危险作业罪; 4、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5、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6、妨害药品管理罪; 7、欺诈发行证券罪; 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形: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2、杀害被绑架人。 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 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数罪并罚的情形有: 1、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及相应的法律条文: 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2、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构成寻衅滋事罪加刑的情形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罪犯可以获得减刑的情形: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