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的标准: 1、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破坏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实施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为:1、犯罪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事故发生,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多数人受伤或重大公司财产损坏的,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构成是指: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存在危害共用安全的危险性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处以本罪相应的刑罚。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既遂要求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经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行为轻微或者破坏次要零部件,不足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量刑,包括: 1、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2、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