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2、和
债权人的意思: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
债权债务关系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关系,也是个人、企业赚取利益的方式之一。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
第一债权人的意思一般指的是合同最初订立时,依法享有债权的合同当事人。而在债权转让后,债权权利以及从权利属于,转让后的债权人。但是债权转让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属于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第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会议的意思是: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目的,而组成的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债权人基于合同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权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债权受让人。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转让自己的债权,包括: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
担保债权人是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无论债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是否享有担保权,均可提出破产申请。 2.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 3.破产企业的
公司债权人指的是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当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主动债权人指的是和公司发生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契约遵守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签署,契约才能成立生效。公司债权人透过契约而与公司发生债的关
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此分类是依传统民法以及针对公司制度所为的分类。
债权人会议是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会议。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会议。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连带债权人是指债的当事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