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注意下列问题: 1、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体不一致的话,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 3、定金数额要明确。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5个问题。分别是: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两书、五证;3、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4、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5
安置房买卖时需要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代签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核对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卖方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2、核对房证与契税完税凭证记载信息是否一致; 3、核对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其产权证由乡政府颁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看出,小产权房买卖是不合法的,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无法在房管局登记,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合同依法成立,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出卖人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的许可证明;买卖双方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的内容、形式是否合法等。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5、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
房屋买卖中购买人要注意的有: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 3、开发商不应要求购房者接收房屋前缴纳维修基金。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等。
交易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的物权归属和真正实际的产权人; 2、卖房人是对房屋进行的第二次出卖; 3、卖房人出卖的是已经抵押的房屋; 4、所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
签二手房合同要注意: 一、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二、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三、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四、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五、过户时间要明确; 六、物业交割要清楚。
注意事项有: 一、注意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二、注意了解清楚房屋的用途; 三、注意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四、注意面积的约定; 五、注意贷款问题的约定; 六、注意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