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一、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又称主动回避,是指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的有关办案人员自行要求回避。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经有回避决定权的组织和人员决定同意自行回避的,即发生自行回避的效力。
刑事诉讼证据包括以下几个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中代理,一般有三个种类,具体如下: 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 2、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
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1、自行辩护是指被告人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 2、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3、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刑事诉讼中不起诉的种类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2.委托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3.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
有以下情形会被驳回请求,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专门管辖。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事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委托辩护,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