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
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
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
合同履行地首先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依旧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履行地。普遍的标的在义务履行方的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首先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依旧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履行地。普遍的标的在义务履行方的所在地
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下: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首先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依旧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履行地。普遍的标的在义务履行方的所在地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
1、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3、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履行地点不明确
履行地不明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确定合同履行地点的方式是: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2、合同约定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无法确定的,依照合同标的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