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所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八级伤残误工费计算如下: 1、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工伤保险是不赔偿误工费的,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
在工地受伤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十级工伤,若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的,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在停工留薪期内领取了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不能二次索赔。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误工费,但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
医疗费、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干活受伤误工费应根据其误工天数和收入水平计算,具体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应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
1、如果受害者是有固定收入的话,那么误工费就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话,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来赔偿。
撞伤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可以证明车祸受伤误工费的证据包括: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