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公婆与儿媳互相不享有继承权,但也有例外情况。 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公婆与子女没有在此项中,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儿媳是没有权利继承公公房产,但是符合条件是可以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1、根据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
儿媳带着儿子改嫁后,如果儿媳对公公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就享有继承权,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如果儿媳改嫁后,没有对公公尽到赡养义务的,则不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1、根据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该按照继承权继承 应该是公婆的孩子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