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合同的补充协议不优于主合同,而应当依附于主合同。补充协议又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合同双方就主合同中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故可以判断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是主从关系。原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补充协议是次要的,不能优于主合同。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是从合同。已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除非补充协议中涉及上述条款的变更,否则不会影响主合同。
补充协议效力一般优于原合同。当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原合同的内容发生矛盾或者冲突时,一般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原合同。
以补充协议为准。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来在合同法中并没有“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的专用术语,但因为在现实合同管理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种补充合同的现象,为了区别于补充合同的称呼,所以,我们将双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不是。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变更协议,主要是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其实从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意义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
补充协议一般不属于从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约定不明、遗漏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签订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
补充协议不算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中的阳
补充协议不属于合同续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合同续签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双方继续延长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