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可以。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纠纷中,多数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 3、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
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即按原工资的两倍计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 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已违反了以上规定,若再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如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