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诉讼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针对劳动纠纷,我国实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制度,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临时工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一、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人的申请后四十五天内出具仲裁裁决书,但是特殊情形下,如案情复杂,可以经批准延长一定期间,延长不超过十五天。但是此处需要注意,起算点是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之日,而不是劳动仲裁申请人递交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接下来,肯定就是想要知道究竟什么时间才能做出仲裁裁决。那么,劳动仲裁多久出结果呢?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