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连带责任可以和解。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债务形式,在出现当事人协商一致、权利人免除责任人责任等情形时,连带责任可以解除。
连带担保期限由当事人进行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进行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债务转让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且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只是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除非合同中明确表明承担的是一般保证,否则都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是必须债务人还的没有钱了,才轮到保证人来还钱。但是连带保证责任则是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也可以直接向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
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是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重于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无法清偿时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所以,一般保证人有顺序利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二顺序清偿责任。而连带保证中,保证人没有先诉抗
手机短信担保的要承担担保责任,手机短信也是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与手写的合同一样。手机短信担保一经发出,担保协议就已订立了,而合法的合同一旦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
同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因为双方共同生活产生的,则应当共同偿还,一般产生的债务原因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