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法定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并且没有遗嘱等就行,公证不是法定继承的必备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继承不必须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由此,办理房屋继承的过户手续时公证材料不是必要条件。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鉴于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的可能性,遗嘱的真伪以
遗嘱一般是确定什么人继承遗产,而不是写谁不能继承遗产。确定了谁继承遗产,就等于确定了谁不能继承。自然人可以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后,遗嘱人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对被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流程是: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到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申请。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法律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赋予这一类人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 对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方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证遗嘱不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立遗嘱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法定继承人无关。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通过拟定遗嘱的方式,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