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换发手续: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叙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船舶在航行中要保持高度警惕,当对来船动态不明产生怀疑,或者声号不统一时,应当立即减速、停车,必要时倒车,防止碰撞。采取任何防止碰撞的行动,应当胆确、有效、及早进行,并运用良好驾驶技术,直至驶过让清为止。 船舶在避让过程中,让路船应当主动避让
内河船有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法律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实现留置权的方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获利;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取得的价款,一般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余的部分归债务人所
留置权实现的方式: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可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2、留置权人可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 3、留置权人可依法拍卖留置物; 4、留置权人可依法变卖留置物。
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2、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 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可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2、留置权人可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 3、留置权人可依法拍卖留置物; 4、留置权人可依法变卖留置物。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 1、债权人持续不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留置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 2、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留置权实现的方法主要包括: 1、留置权人可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 2、留置权人可依法拍卖留置物; 3、留置权人可依法变卖留置物 4、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可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双方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
留置权实现的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以留置物折价; 2、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物达成协议的,可以委托拍卖机构自行拍卖; 3、债权人可以依法出售留置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