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可以向转包人主张相应的权利,也可向法院直接起诉发包人,为了方便审理,法院还可以将转包人添加成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别的地方不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
若因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可以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若是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属于实际施工人,如果实际施工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价款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此时发包人如果提出要求按实结算,通常情况
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属于实际施工人,如果实际施工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价款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此时发包人如果提出要求按实结算,通常情况
⒈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或者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⒉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9月29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创设的一个法律新概念,这一概念创建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遍认可与遵循,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在双方没签署的合同下,一方想追回工程款的,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
实际施工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可以通过签订的书面的施工合同证明。即使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是,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然可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