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工伤认定时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其他。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如下: 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灭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
工伤认定办理期限的计算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 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
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完整,社保行政部门等机关可以立即受理。所需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工伤认定期限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一直计算满一年。一般在事故发生的三十日之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可以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