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老公欠的债老婆不一定是需要偿还的。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一起去借款,不管该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通常都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中一方个人名义出具的借据,
夫妻离婚时,对于双方债务的分配问题,首先依据双方的意思自治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约定,那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其中,在离婚协议里应当载明财产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欠下了债务,只要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可以选择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是婚姻关系已经消灭,夫妻双方都应该继续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该笔债务。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
夫妻有债务,在离婚时,首先应区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家庭生产经营,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或家庭生产经营,而是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用途,则债务应由个人偿还。确定债务偿还方式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进行协商和决定,并依此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按约定执行。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一段规定时间内清偿自己的份
夫妻双方离婚后偿还共同债务的方式和份额,优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一般是一人偿还一半。另外,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还款的,另一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为了家庭生活支出或者为了履行对孩子、对父母的扶养义务而负担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离婚时需要先用共同的财产还清债务以后,才能对剩下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债务
经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且内容合法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债务的财产约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协议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和归属的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一直到夫妻双方离婚为止。如果约定婚后夫妻双方借款属于各
夫妻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未偿清的,可以先以共同财产偿清债务,再分割剩余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先分割财产,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和各自偿还比例。如果双方就共同债务偿还问题存在争议,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离婚过程中容易存在,一方通过伪造债务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时候,要根据离婚的具体过程以及离婚方式的不同,作出不同的解决方法。首先需要确定,对方转移债务的行为,是存在于离婚过程中还是离婚结束之后。对于离婚过程中,对方就伪造债务来转移夫妻共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配。但是,对于一方所欠下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配。换句话说,除非这一笔债务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另一方并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具体来说
夫妻未离婚,一方欠的债务如何承担,应当结合债务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区别判断: 1、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欠债的一方应当以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2、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